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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4-28/經濟日報/C1/金融活動Mr. Edwin P. Morrow (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總裁)  

多數有錢人都有他們處理現金贈與的一套方式,雖然有時會隨著時間改變,但基本原則通常是要能簡單易懂。

可惜多數人礙於對死亡的忌諱,還是無法在生前有效做好贈與稅或遺產稅的相關規劃,因而過運用壽險達到節稅的機會投資人通常會運用財務槓桿來平衡資金的運用並減少風險。例如購買不動產時,如果需要1,000萬,他們會拿出20%的資金,另外80%就是用借貸,形成四比一的槓桿原理。

一棟10萬美元的房子,假設預付金為2萬美元,房子將來市價可達20萬美元,貸款又已付清,房子就有20萬美元的淨值,這2萬美元的預付金可說帶來極大的增值。

然而不動產往往伴隨著管理責任與複雜的稅務,不是理想的贈與物,不過,它還是一個可擴大財務槓桿的概念。

另一項阻擾贈與意願的原因是,擔心接受贈與人或遺產繼承人因為年紀輕不懂如何做好財務管理。

有些年輕人花費大、消費習慣差,還有信用不良的問題,都需要有人監督管理他們的財務狀況,如果輕易地就贈與他們現金或流動性投資物,可能造成不好的後果。

最有效與最合理運用贈與的方式就是結合定期性贈與物,或擬定信託協議並結合壽險保單

1.定期性贈與物:

這些具時間性的贈與物會慢慢地從贈與人可課稅的遺產中轉出資產。

2.擬定信託協議並結合壽險保單:

信託協議提供稅務利益、債權人保護、投資管理與遺產稅免稅扣除額。而壽險保單是最能增加大家族贈與的價值,可將每年1萬美元的贈與金額轉化為50萬美元不等的免稅贈與。

運用壽險不但可藉由保費支出,降低未來遺產課稅淨額,保險期間所累積之利息也免納所得稅,為最有效運用財務槓桿的例子。

若是客戶打算將戶頭中的大筆金額轉讓給子女,不如逐年以贈與的方式投保儲蓄型保險,來避免掉贈與稅及將來子女須負擔的高額遺產稅,日後所領取的滿期金更可作為子女的留學教育基金。

保險在節稅上還有一個優勢是可以合法規避遺產稅。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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