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國在推廣 還提供遞延課稅誘因 壽險公會批課稅「邏輯不通」 外僑商會更是強烈反彈 【 2009-07-25/聯合報/A8版/話題 / 記者孫中英、 許玉 君∕台北報導】
賦改會建議對投資型保單課稅,壽險公會昨天批評「不符國際慣例,方法不對、邏輯不通」。投資型保單已是台灣民眾重要保障及理財工具,針對投資型保單課稅,完全不顧市場需求;外僑商會更是強烈反彈。市場利率一路在走低,傳統壽險保單常因此調降保單利率或年年提高保費,投資型保單與市場利率脫鉤,保戶可以用比較低的支出買到壽險保障,同時做投資,過去五年在台灣市場銳不可擋,許多台灣人的第二張保單就是投資型保單。 壽險公會指出,政府若要課稅,應對所有投資工具一體適用,現在民眾透過銀行、投信買基金不用課稅,透過投資型保單買基金的利得卻要課稅,太不合理。 富邦人壽副董事長石寶忠指出,投資型保單已是各國投資趨勢,其他國家為推廣投資型保單,政府還提供遞延課稅誘因,台灣卻對投資型保單所有項目全面課稅,真是少見。 石寶忠說,像美國針對買投資型保單者,提供遞延課稅誘因,即保戶在購買當時的獲利,不用併入當年度所得課稅,等到退休後開始領取保險金給付時才課稅;但退休後所得比工作時低許多,此時可適用比較低的稅率,民眾就不用多支付稅金,提高民眾購買投資型保單意願。 金管會委員葉銀華說,國外對投資型保單保險給付,提供免稅或有條件免稅條件,很少有政府單獨依據連結標的的投資收益,課徵所得稅,這種課稅方式實質稅收有限,作業成本又過高。 美國商會保險委員會表示,投資型保險商品不僅具與傳統壽險相同的保障功能,同時還可提供保戶自行選擇投資組合的機會,課稅將阻礙民眾將投資型保險商品納入退休規畫。 歐洲商會保險委員會主席江孟哲(Chris James),更提議賦改會應「重新考慮」,因為投資型保單除可滿足長期儲蓄和壽險保障需求,對於老年退休計畫也能提供良好貢獻。
|
- Jul 27 Mon 2009 12:41
投資型保單課稅 業者:太不合理
close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