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11 工商時報 目前國內3張長期看護險附約,提供的最長保障期間都是20年,最高投保年齡是70歲;附約型長期看護險都設有最高給付年限,中壽給付年限分為甲型(3年)、乙型(6年)及丙型(10年)3種,三商美邦分為15年及20年,英國保誠則只有10年期一種。附約型長期看護險因為僅提供特定期間保障,而且設有給付上限,費率比終身型便宜。 在國內5家銷售主約商品公司中,國泰、新光與台壽保單有解約金,且提供終身長期看護與終身壽險保障。 未來萬一發生長期看護狀態,除可以領取「長期看護保險金」、「長期看護療養金」等給付外,身故時家屬還可再申請死亡保險金。其中「長期看護保險金」沒有額度與次數的限制,只要被保險人持續符合「長期看護狀態」,就可定期領取保險金直到終身,而且保戶若中途解約,還有解約金可以領,不會被扣除過去已領過的各項給付金額。 至於銷售沒有解約金且設給付上限的公司是國華與富邦,則類似帳戶型健康險,給付上限都以保額的某個倍數為限,若保戶發生長期看護狀態,請領的保險金給付總額達規定上限時,保單就會終止,當被保險人死亡時,身故保險金必須先扣除已給付的各項看護保險金,如果保戶已領取的看護保險金總額超過身故保險金時,便不得再領取身故保險給付。 |
- Mar 11 Wed 2009 14:50
長期看護險政策加溫 壽險業暗較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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