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05/13 工商時報 / 侯雅燕∕台北報導】 經濟部長尹啟銘昨(12)日表示,陸資來台許可辦法、產業別開放項目,以及相關配套措施預計5月底前可望完成公告,目標6月正式實施。橡膠與塑膠製品、電腦、手機及汽車等,目前已有共識開放。營建、石化、工具機及鋼鐵業則不在首波開放之中。 尹啟銘指出,對於陸資來台設有審核管理機制,針對實收資本額新台幣8000萬元的陸資投資事業,明訂其應向主管機關申報財務報表,及接受檢查的義務。由於第一階段開放項目屬一般製造業,目前暫無投資限額的規定 尹啟銘說,未來將視陸資來台投資對台灣整體經濟、產業及社會的影響,並配合第二階段開放的項目,依據兩岸條例規定,訂定投資限額、投資比率。並視需要針對特殊產業的投資案,進行專案審查。例如,金融與電信業等。 陸資來台投資在經濟上若具有獨占、寡占或壟斷性地位者,在政治、社會或文化上具有敏感性或影響國家安全者,或對國內經濟發展、金融穩定有不利影響,政府得禁止其投資。例如中油與台電等。 關於製造業開放部分,尹啟銘表示,開放約有65項,傳統產業部分,顧及上下游產業鏈完整,紡織業、橡膠製品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配合兩岸產業合作,針對已列為搭橋專案的重點產業項目,中草藥、汽車及其零件等優先列入。 但對於僑外資負面表列,即禁止外人投資業別項目,以及禁止台灣赴大陸投資或技術合作的製造業產品項目,包含晶圓、面板暫不開放。另外,太陽光電、航空、通訊、LED照明產業、資訊服務、風力發電及食品等兩岸搭橋專案項目。 服務業開放約23項,依據我國WTO服務業承諾表檢討開放,尹啟銘說,有助於商業活動及行銷通路服務業,批發與零售業優先開放。配合兩岸簽署的協議,開放包括觀光旅遊、海空運等的服務業。 涉及學歷認證、專業認證等的律師、會計師,或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業等需考量業者調適能力的服務業暫緩開放。 尹啟銘指出,開放陸資來台投資不僅著眼於兩岸資金雙向來往,更希望藉由兩岸產業合作的平台,吸引跨國企業參與的策略性目標;未來兩岸產業共同合作,把餅做大,一起去賺全球的錢。 |
- May 13 Wed 2009 23:01
陸資來台投資辦法 經長:目標6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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