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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5/經濟日報/B1版/基金理財】
部分銀行為了衝業績,把房貸、保險和基金組合成一個商品出售,再搭配優惠利率吸引客戶金管會表示,已禁止銀行再銷售這類商品,並擬對提供銀行相關保險商品的保險代理公司開罰

近日不少民眾打電話到金管會申訴,表示購買銀行房貸加保險加基金組合商品發生糾紛。銀行公會日前因而發函給各銀行,要求銀行回報房貸、保險組合銷售情況。

金管會表示,有些房貸戶跟銀行加買保險商品,日後退保時卻遲遲拿不到退保金,因而引發爭議。

另外,保險商品在銀行體系銷售,除較難計算保險銷售佣金,也會影響保險業者責任準備金提列計算方式。

金管會說,銀行對於房貸戶加買一定金額的保險商品,通常會給予較優惠的房貸利率,但這部分房貸利率成本其實是轉嫁到保險費率,進而影響保險品質,也容易發生商品帳目不清楚的情況。

為了力求商品簡單化,金管會已禁止銀行銷售此類套裝產品,並依據保險法第167條之1對保險代理公司開罰。金管會官員表示,若發現確實的不當銷售事證,將視不當招攬情況處罰保代業者,情節重大者並可直接勒令停業。

官員表示,銀行通路販售的保險商品多半是投資型保單、儲蓄險商品,可搭配銀行存款、投資;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員則多半推銷保障型商品,例如養老保險或醫療型保險。

官員說,之前不少存戶到銀行買保單發生糾紛,主要是民眾以為自己是存款,沒想到買到的是保單,主要是有些理專推銷儲蓄型保險給存戶,強調利率高於一般存款,但存戶要提款時才發現投資的是必須存滿六年的儲蓄險,進而引發爭議。

官員表示,保險跟銀行通路販售的保險商品應該有所區隔,保險商品應該跟其他商品劃分,不要包裝在一起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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